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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正厅级官员被提起公诉,退休后主动投案

时间:2023-04-11 22:29:47 来源:潇湘晨报

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4月11日消息,云南省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查映伟(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审查起诉。日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依法向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资料图)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查映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查映伟利用担任临沧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及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2年7月15日,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查映伟(已退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月18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查映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通报显示,经查,查映伟毫无党性原则,无视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任性用权,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项目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并索要收受大额财物,退休后仍不知止。

查映伟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直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查映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担任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时,查映伟曾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提出要求。

查映伟要求,一要守纪律。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对党员的纪律要求。二要懂规矩。坚决做到“四个服从”,不妄议党、不妄议中央,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护党。三要明底线。不越雷池、不碰红线,不该做的不做,不该拿的不拿。四要正家风。严格教育管理家庭成员,要在社会上发挥正能量,起好带头作用。五要尽责任。认真履行党员职责、工作职责。六要敢担当。不能为官不为、不做事、不承担职责,要忠诚履职,敢于担当。

官方履历显示,查映伟出生于1957年,1991年任云县爱华镇镇长,1992年开始历任云县副县长、代理县长、县长,1996年12月任临沧行署计划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01年10月开始,查映伟历任临沧行署副专员,临沧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07年3月,查映伟任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担任该职9年,2016年7月卸任后,为保留正厅级待遇干部。

2020年4月,查映伟退休;7月被查。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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