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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思壮5月21日公告,2023年5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郭信平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财务部总监袁学林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侯红梅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公司通过虚构雷达相关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通过虚构专网通信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虚构软件销售和技术服务费收入;跨期确认票据贴现费用。合众思壮上述行为导致2017年至2020年累计虚增收入1,580,981,9398元,累计虚增成本1,177,519,5707元,虚减财务费用117,507,6845元,虚增利润总额520,970,0436元,其中,2017年虚增收入686,538,350.09元(虚增金额占当期披露金额的比例为30.01%,下同),虚增利润总额101,712,3204元(占比358%),2018年虚增收入703,452,4243元(占比30.59%),虚增利润总额319,004,1179元(占比1773%),2019年虚增收入135,826,7199元(占比77%),虚增利润总额45,089,1406元(占比92%),2020年虚增收入55,164,4447元(占比26%),虚增利润总额55,164,4447元(占比41%)。合众思壮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